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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观点网
观点网讯:10月25日消息,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已采取行动,阻止星美文化旅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梁凤仪(女)继续完成她出售两项在上海和加拿大的物业交易。
据了解,证监会的行动是为了保存资产,以满足法庭在证监会展开的法律程序完结时可能施加的赔偿令。有关法律程序,是证监会在2019年10月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针对梁和星美文化旅游集团另外两名高级行政人员(即前主席兼非执行董事黄宜弘(男,已故)及前执行董事蒋开方(男))而展开。
为此,证监会已于2023年9月22日在原讼法庭取得针对梁的临时强制令。根据该临时强制令,梁必须(其中包括)通知证监会她在香港、上海和加拿大的指明物业所签立的买卖协议,有待法庭裁决证监会于2023年9月19日就禁止梁处置她在香港及全球各地的资产而作出的禁制令申请。
随后,根据临时强制令,梁通知证监会,她已为她在上海和加拿大持有的两项物业签订买卖协议。证监会考虑了该等买卖协议后,忧虑该等买卖协议的完成或会导致梁的资产遭耗散。
因此,证监会于2023年10月17日向法庭提出另一项申请,以寻求法庭阻止梁完成该等买卖协议,直至禁制令申请有裁决为止。在证监会提出该申请后,梁向法庭承诺,除非事先得到证监会同意或法庭许可,在禁制令申请有裁决之前,她不会落实该等买卖协议的条款和/或进一步完成该等买卖协议。如梁违反承诺,她可能犯有藐视法庭罪。梁的承诺可维持现状,以待法庭裁决证监会的禁制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