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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交易规则-盘前竞价成交规则

admin 2023年02月13日 16:51:29 15
竞价交易规则-盘前竞价成交规则摘要: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竞价交易规则,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看到底部会有收获喔。本文目录一览:1、盘前竞价成交规则...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竞价交易规则,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看到底部会有收获喔。

本文目录一览:

盘前竞价成交规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介绍,盘前竞价成交规则如下:

1、时间方面有要求盘前集合竞价是指在股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请,集合竞价所有交易在9:25以同一价格成交,且为开盘价。2、集合竞价有先后顺序根据价格优先原则,卖出委托从最低价开始累计,买入委托从最高价开始累计,当卖出委托和买入委托价格平衡时的价格即为集合竞价的成交价。3、成交有顺序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按委托顺序成交。4、交易品种有限制A股、B股、国债现货、股票企业债券、国债回购、基金。5、报价单位有要求A股、B股以股东为报价单位,基金以基金单位为报价单位,债券以“100元面额”为报价单位;国债回购以“资金年收益率”为报价单位。6、价格变化档位说明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深市B股为0.01港元,国债股票回购为0.01%;沪市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B股为0.002美元。

股市集合竞价规则与技巧

一般来说下面的3条竞价规则,这个价格都要遵守:(1)这个价格可以最大程度的成交;(2)如果买方或者卖方出的价格跟这个相同的话,最少有一方已经完成交易;(3)而且在最后,还要保证比这个价高的买入申请和比这个价低的卖出申请都能成功进行交易,

拓展资料

股票交易的竞价,证券交易一般采用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股票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股票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 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 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 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盘上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

股票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每个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

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

a股盘前竞价规则是什么?

竞价规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股票委托交易时间:集合竞价: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扩展资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同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我国A股股票市场经过几年快速发展,已经初具规模。

A股不是实物股票,以无纸化电子记账,实行“T+1”交割制度,有涨跌幅(10%)限制,参与投资者为中国大陆机构或个人。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

A股也称为人民币普通股票、流通股、社会公众股、普通股。是指那些在中国大陆注册、在中国大陆上市的普通股票。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

投资者如要进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投资,首先要去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各地的开户代理机构处申请开立证券帐户;然后再选择一家证券公司的营业部,作为自己买卖证券的代理人,开立资金帐户和办理指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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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开盘前竞价规则

开盘前竞价换手率大约7%且符合市场热点,可先买入1/3的仓位;如5分钟换手率达25%以上或者更高,且收出阳K线时,可加仓买入;

如果前 15%分钟换手率达到40%以上,且股价一直在均价线上方运行时,可逢低加仓买入;

拓展资料:

中国的股市开盘时间是除法定节假日外(法定节假日休市)周一到周五,早上从9:30--11:30,下午是:13:00--15:00。

沪深股市开盘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30和下午13:00。周六、周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

香港股市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10:00开盘,中午12:30收盘。下午14:30开盘,16:00收盘。周六、周日及香港公众假期休市。

美股股市北京时间夏令时晚上9点半开盘,冬令时晚上10点半开盘。冬令时:美股交易时间段是美国东部时间上午9:30-下午4:00,对应北京时间晚上10:30-次日凌晨5:00。

夏令时:美股交易时间段是美国东部时间上午8:30-下午3:00,对应北京时间晚上9:30-次日凌晨4:00。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以我国竞价交易制度为例,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 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股票交易集合竞价规则?

股票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不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扩展资料:

满足条件

股票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集合竞价

a股竞价的时间和规则

A股的交易规则一般如下:

一、股票委托交易时间:集合竞价: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竞价规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二、委托规则:1手=100股1—99股为零股不足1股为零碎股买入委托必须为整百股(配股除外),卖出委托可以为零股,但如为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股票停盘期间委托无效,买入委托不是一百股的整数倍(配股除外)委托无效,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委托无效。

三、T+1交易制度(T为交易日当天):股票买卖实行T+1交易制度,即当天买的股票T+1日才能卖出,当天卖的股票T+1才能取出现金,但可以用卖出股票的钱买其它股票或新股交款。

四、涨跌幅限制:一般情况下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10%,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20%,ST股票及*ST股票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5%,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10%。

拓展资料

A股,即人民币普通股票,是由中国境内注册公司发行,在境内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2013年4月1日起,境内港澳台居民可开立A股账户)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英文字母A没有实际意义,只是用来区分人民币普通股票和人民币特种股票。

A股不是实物股票,以无纸化电子记账,实行“T+1”交割制度,有涨跌幅(10%)限制,参与投资者为中国大陆机构或个人。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

2020年1月27日,证监会向各证券、期货交易所发出通知,各证券、期货交易所1月31日休市,2月3日起照常开市。

上市条件

资格要求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发行人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6.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独立要求

1.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2.发行人的资产完整: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3.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5.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6.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7.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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